汽機車駕駛人應有的路權觀念:
交岔路口的路權
一、已劃分幹支道者:
1.有設置停、讓標誌(標線)或閃光號誌者,支道車應讓幹道車先行。
2.未設置標誌標線或號誌者,少線道車應讓多線道車先行。
二、未劃分幹支道者:
1.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。
2.車道數相同,又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,左方車讓右方車先行。
機車騎士通過路口,為保護自己,要保持警覺,注意查看,防範其他駕駛人不遵守路權或號誌指示行車的行為。
通過路口時,有紅綠燈號誌路口,依號誌燈行駛,但當號誌燈故障時,就要更有警覺,注意查看。
行經沒有號誌管制的路口,或閃紅或閃黃燈號誌路口,可能有他車闖越,可能有駕駛人不遵守路權或號誌指示行車,路口易變成虎口,行經路口要預知危險,小心通過。
行經路口當行車視線被其他車輛或路邊看板遮蔽時,應放慢速度,在看不到的地方,即潛藏危險。